關鍵基礎設施
【中文字詞】
關鍵基礎設施
【英文字詞】
Critical infrastructure
【資料來源】
1.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(2012),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(3/3) – 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計畫專業委外服務研究,期末報告。
2.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(2011),關鍵基礎設施災害脆弱度評估與風險管理:災害衝擊評估方法I,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技術報告NCDR 100-T33。
【定義/說明】
美國遭受911恐怖攻擊之後,美國國土安全部(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, DHS)於近年所提出關鍵基礎設施防護(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, CIP)風險管理的重要概念。關鍵基礎設施係指國家公有或私有、實體或虛擬的資產、生產系統以及網絡,因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受損,因而有影響政府及社會功能運作、造成人民傷亡或財產損失、引起經濟衰退、環境改變或其他足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虞者。關鍵基礎設施是人民生活、經濟發展、政府運作與國家永續生存的重要關鍵,對於如何確保國家關鍵基礎設施,並做好各項事先災害預防與風險管理,已經成為全球各國政府施政的當前重要任務。
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自2009年12月起委託產、官、學界進行「行政院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專業服務委外研究」,研究參考各國理論與實務運作經驗,並結合我國國情需要,經與學者專家及政府官員討論後,將我國的關鍵基礎設施分為八個部門,依照設施防護順序排列如下:
一、 能源(Energy)
二、 水資源(Water)
三、 資通訊(Informat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) 四、 交通(Transportation)
五、 銀行與金融(Banking and Finance)
六、 緊急救援與醫院(Emergency Services and Public Health cares)
七、 中央政府及主要都會(Government)
八、 高科技園區(Hi-Tech Industrial Parks)
【相關字詞】
基礎設施、風險管理
【備註】